药企新一轮改革:4+7带量采购或成主流
2018-12-08 21:01

+7带量采购是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范围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4+7城市)。

“4+7带量采购”初步结果似已成为笼罩医药板块的乌云。

12月7日,医药股仍集体杀跌,乐普医疗、普利制药等多股封死跌停,医药生物指数大跌3.75%。

根据中泰证券研究报告显示,此前市场预期降价幅度在 30%-40%,从预中选情况来看,预中选价格较全国最低中标价降幅超过60%的有 6 家,部分品种降幅超过 90%,引发市场担忧。预中选品种后续还进行了进一步谈判,预计部分降幅较低的品种价格还可能降低。

这一结果对于部分仿制药企而言,无疑是一场噩梦。在短短两天内,生物医药指数累计下跌7.71%

此前网传,此次带量采购将以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用药总量的60%~70%,交换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以及原研产品的最低报价。

 

和以往不同的是,过去药品招标,只招标价格,而没有数量,中标企业还需要进医院做工作来促进药品使用。而带量采购则是,在招标的时候就承诺药品的销量,目的就是为了“以量换价”。

 

另一方面,以往带量采购大多是区域内覆盖全品种,有可能出现药品质量不够好但价低者得的情况。而这次是由国家层面主导,建立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上社会大众,医保系统将因此收益,而医药企业则在一致性评价的循循善诱下,踏入了这场蓄谋已久的价格大战。

本次“4+7带量采购”以结果执行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带量采购有什么好处?

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介绍,带量采购有三大优势:

一是带量采购有确定的商品数量要求,买卖双方可以针对交易细节开展谈判。与不带量的集中采购相比,带量可以给药品企业明确的销售承诺和预期,方便企业安排生产和销售,控制成本,从而可以给出更优惠的价格,让患者获得更多收益。

二是可减少药品购销过程中的灰色空间。带量的同时意味着该批量药品供应企业的确定性,并且确保采购结果落实。目前实行的药品集中采购在招投标阶段缺乏明确的用量要求,中标并不意味着有销量,医院仍然具有自主选择权。因此企业可能要“二次公关”、医院可以“二次议价”,严重的会使中标结果形同虚设。实施带量采购则意味着通过招投标可以直接签署购销合同,实现招采合一,消除灰色空间,因此意义重大。

三是有助于推动药品采购流程的完善。药品招投标中,评标专家主体是医生。在存在“二次议价”空间时,为寻求医院补偿的有效渠道,存在主观上预留价格空间以备再议的动机。消除“二次议价”空间,可以反过来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促进评标过程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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